图:苏锦樑对于反对派议员一再“拉布”阻止版权条例深感无奈/新时社报记者林少权摄
新时社网3月4日讯(记者 龚学鸣)《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的死线迫在眉睫,反对派议员昨天“拉布”变本加厉,十七次要求点算人数,令审议时间只馀下四小时。人民力量陈志全更在昨日会议结束前不足一小时提出休会待续,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指摘反对派议员“拉布”是“链住条例草案条颈,窒碍佢呼吸嘅机会”,俨如扼杀条例草案的“凶手”。
立法会昨日继续审议《2014版权(修订)条例草案》,苏锦梁昨日早上表示,假如整日没有进展,今日便会提出休会待续的动议,结束条例草案在立法会的审议。他强调,如果没有“拉布”的情况,草案可以通过,“但是陈志全议员说,他会提出休会待续的动议,即是说扼杀所有我们可以辩论通过这条条例的时间,令条例草案没有机会通过。”苏锦梁希望,议员以香港整体发展为依归,回头是岸。
陈志全提休会待续
经民联副主席卢伟国昨日在会议上批评,反对派议员原本支持修改法例,却在最后阶段转軚,因为政治争拗而反对,不理会法例以及阻碍议会运作。他又批评,反对派不断“拉布”,剥夺议员审议的机会,令条例胎死腹中,行为令人愤慨和遗憾。大律师公会和律师会已先后发表声明,支持条例通过,值得大家参考。
然而,反对派议员依然点算人数浪费时间,陈志全在昨日会议结束前不足一小时的时间,提出休会待续。他声称,苏锦梁与议会“斗气”,要求短时间内通过草案是不切实际。
苏锦梁批评,反对派议员仍然拒绝回头是岸,感到非常遗憾,在建制派议员及政府尽最后努力之际,陈志全仍提出休会待续,浪费宝贵时间,扼杀条例草案通过的机会。他形容,“拉布”犹如“链住条例草案条颈”,休会动议则像一把刀,扼杀了通过的机会。
会议今日早上九点继续,只剩下四小时审议条例草案。
涉刑责由法律界定
另外,对于资深大律师李志喜发出的声明指,任何侵权行为都有民事与刑事的责任,苏锦梁反驳,强调不是所有侵权行为都有民事与刑事责任,例如公众表演就只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不涉及商业用途,都是民事责任。至于李的声明指,版权持有人操控政府的立场,原则上哪些行为要负刑事责任,必须由政府界定,苏锦梁重申,是否刑事责任由法律界定,而这条条例由公众利益出发。
会议今日早上九点继续,只剩下四小时审议草案。
政府调动议程应付公共开支
【记者龚学鸣】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去信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要求调动议程,在本月16日的立法会大会上先审议“临时拨款决议案”,形容通过决议案乃迫在眉睫,以应付下月一日的必要开支。曾钰成昨日批准政府在16日的大会上提出有关调动议程的动议。
林郑月娥在本月1日去信曾钰成,指本月16日的立法会会议是今个财政年度最后一次会议,而审议临时拨款决议案迫在眉睫,必须在该次会议上表决,使政府能够在下月一日新财政年度开始至拨款条例草案实施的期间获得临时拨款,应付各项公共服务的开支,形容是“影响广泛而又刻不容缓的过渡措施”,恳请曾钰成批准。
曾钰成透过立法会秘书处回覆指,批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16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根据《议事规则》第91条动议一项议案,以暂停执行《议事规则》第18(1)条,该议案会在质询时间之后随即处理。若议案获得通过,会先处理临时拨款议案,然后才处理政府法案及其他政府议案。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