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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社评:不能容许“港独言论自由”

  中央有关部门和特区政府连日对港独活动作出严正警告,语气之重、取态之严,为回归以来所罕见。事件在市民中已引起广泛关注,对遏止港独进一步猖獗应可起到一定的阻吓作用。

  面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有力回应,反对派只能急急祭起他们的法宝招架,谓之曰:言论自由。

  其中,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在电台节目中声称:香港有言论自由,除非诉诸行动,如以武力夺取政权,否则,政府就难以用叛国或煽动叛乱等罪名来处理港独言论;同一学院的首席讲师张达明也表示,香港民族党的主张仍只属言论自由范围,云云。

  言论自由确是一块宝,但和国家主权、安全并不在同一思想领域和概念层面上,言论自由也只有在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不受侵犯的情况下才能突显出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古往今来从来只有热爱国家民族的言论自由,从未闻有叛国、卖国和分裂国家的言论自由,更从未有鼓吹这类言论的人会受到后世的称颂,在中华民族和中国历史上,鼓吹这类言论的人有一个专用名词,谓之汉奸!

  因此,陈文敏等人企图以言论自由来为港独打掩护,找藉口,只能显示出他们的狂妄无知,同时也更进一步让人们看到了他们迷惑毒害青年、继续抗中乱港之心确实是贼心不死的。

  陈文敏在电台节目中说言论不犯法、只有行动才会犯法,完全是骗人的鬼话,目的就是要把无知的青少年学生继续驱往违法的港独邪路上去。事实是所谓不能以言入罪或言者无罪之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唯一真理,而是要看放到什么背景和现实情况中去衡量。

  事实是,港独这只恶魔,是永远不可能也不会有机会面世的,不要说什么断水断粮、部队出动,就是七百万香港同胞和十三亿中国人民的钢铁意志,已足以把这头恶魔消弭于无形;但是,不可能实现不等于不需要提防、更不等于不需要遏止和批判,而且,恰恰就是需要由一开始就对这种错误、荒谬的言论加以大力遏止,港独魔鬼才不会有机会出生和成长,否则,到气候已成、羽翼渐丰,那时才想到要把这头恶魔关到笼里,就为时已晚、噬脐莫及了。

  陈文敏果然够老狐狸,港独一日不实现、就一日不需要反,那么,按此逻辑,港独是一辈子也不需要反、不可以反,就应该让香港民族党大锣大鼓开张大吉、注册成立的了。世界有这么便宜的事么?陈文敏也不要再作白日梦和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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