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名反对派政党中青年成员,昨日联署发表一份《香港前途决议文》,就所谓香港二次前途问题提出内部自决、永续自治的主张。
三十多名联署人士,分隶民主党、公民党、工党等不同政党,身份有议员、律师、讲师、新闻工作者等;如果他们确实是以比较严肃的态度来对待有关议题,那么,事实也只能告诉他们:他们对香港九七回归、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认知是完全不及格的,所谓香港我城、自治传承和香港人民、内部自决的提出,就更是无知、荒谬和完全不可能实现的主张。
《决议文》谬误之一,是说当年九七回归,是所谓的民主回归,目的是实现港人民主治港,但三十年过去,中国大陆始终未见政治改革,香港民主回归之路因此亦已走到尽头。
香港九七回归,是十三亿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维护领土主权决心和强大国力的具体体现,经历过一百五十年英国殖民管治的港人,回归祖国怀抱,实施一国两制。九七回归首先就是主权回归,而不是什么民主回归,和内地的政治改革更扯不上任何必然关系。而回归之后,根据基本法,港人依法继续享有各项民主自由的权利,并无改变。
《决议文》谬误之二,是说基本法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制定,并没有得到香港人民的民主授权,又说香港人民必须扞卫基本法下我城的各项自治权,并争取修改当中的不合理处,以充分确立和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事实是,基本法当年是中方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而制订,与英方完全无关;而且,基本法自起草到颁行,三上三下,港人有充分的参与。
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的核心是确保一国两制,包括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一条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以及特首由中央任命。基本法的宗旨并不是要充分确立和保障香港的自治地位,这一理解绝对是错误的。
《决议文》谬误之三,是说二○四七年后香港的政治地位,必须经由香港人民透过充分的民主授权自行决定永续自治将是处理二次前途问题的恰当选择。
事实是,香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出现所谓的二次前途问题。九七之后,中国已恢复对港行使主权,香港前途问题已迎刃而解,香港就是中央辖下一个特别行政区和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而此一重大原则与五十年不变完全无关。
《决议文》作者似乎很小心,避开了港独、独立的字眼,但正是司马昭之心,不提港独提自决,不过是换汤不换药而已。《决议文》作者若还真有一点爱港之心,头一件事就是必须彻底抛弃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和什么内部自决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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