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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凭经济潮涨潮落 港资依旧是内地引资主力军

  (资料图片)

  “我们医院门诊量现在平均每天200人。”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执行院长刘江宁说,作为内地首家港资独资医院,医院目前运营情况良好。3年间,医院不但成功活下来了,而且渐渐扎了根。刘江宁认为,这是新时期港资试吃螃蟹的有益尝试,无论是他个人,还是背后的资本力量,都赶上了好时候。

  “半壁论”难动摇

  说到中国的招商引资,港资是个绕不过去的重镇。从大家耳熟能详的李嘉诚,到贩卖金银珠宝的周大福,再到跟普通人穿衣打扮密切相关的真维斯、班尼路,背后都有港资的影子。

  商务部台港澳司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月,内地实际使用港资64.8亿美元,同比下降40.7%。截至2016年1月底,内地累计批准港资项目38万7149个,实际使用港资8390.1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港资占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总额50.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近日透露,截至2015年底,在内地的港资企业有13.6万户,占境外企业投资的28%,实际投资占外商投资总量的51.95%。

  两组数据正好互相印证。从数据看有喜有忧。喜的是,港资在外资中依旧占据半壁江山。忧的是,经济的潮涨潮落中,短期内港资在内地出的多进的少。

  半壁江山的地位,短期内绝对无人发起挑战。具体来讲,截至2015年底,北京累计利用外资破千亿美元,九成以上来自香港等地。2015年,香港在京实际投资99.3亿美元,占全市76.4%,主要投向金融、科技、商务和信息服务等领域。香港是山东第一大外资来源地,截至2015年6月,该省实际利用港资达622亿美元。福建省委书记尤权此前在会见香港特首梁振英时表示,香港已成福建利用外资最主要来源地,期待闽港经贸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

  唱衰论不可信

  此前有内地媒体刊发题为《别让李嘉诚跑了》的文章,引发不小争议。背后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港资尤其是李嘉诚所代表的房地产资金是否在撤离内地。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港资房企抛售项目,其实是策略的调整,或者说是传统的盈利模式下难以维持。尤其是市区的商业项目,若不积极调整业态,后续经营方面就会比较困难。他表示,大家热炒的港资房企项目被中资房企并购,背后和房地产行业盈利机制、商业消费模式转变有关系。过去一些城市在土地出让方面优先考虑港资企业,现在随着消费模式转变,对于市区商业地块的依赖程度减少,港资过去一味囤地慢节奏开发的项目反而被冷落。所以这是个高抛低吸、在商言商的过程,跟“看空”和“撤离”等字眼很难画等号。

  事实印证了现实的丰富性。当前,港企在内地房地产市场的策略发生“分化”,有些房企选择暂时离开内地市场,也有房企选择继续加码投资,更有房企开始战略收缩和聚焦,放下高贵身板开始高周转,更加现实地面对市场变化。但无论如何,港资对内地市场的关注从没有变,港资更难抽身脱离这个充满诱惑力的大市场。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回答香港记者提问时表示,传言说“香港有财团会撤资内地”,这涉及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在华的利益问题。“我们现在推进的改革,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而且要形成更加法治化、更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一言以蔽之,做好改革配套增强吸引力,传言会不攻自破。

  用张茅的话说,港资企业近两年的发展与内地企业整体增长趋势是一致的。港资企业在全国企业中占据很大分量,一直是内地吸引外资的重要增长极。

  改革论有利好

  有人说,随着中国内地的经济发展,香港所发挥的角色大不如前,内地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照顾港资云云。这种揣测更是被一连串利好政策打脸。

  比如,北京将探索建立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和服务体系,依托年报数据遴选优秀外资企业建立“红名单”,按照“政策上优惠、管理上优待”原则,为上榜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和优质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作为该市外资中占绝对大头的港资,自然是多了一个保驾护航的政策法宝。

  连维良介绍,2015年3月发布的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大幅度减少对外商准入的限制,而且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对外商投资股比的限制,这一系列措施目的在于让更多外商在更多领域进行国内投资。这些改革红利,对于港资在内的外资都有不小的吸引力。

  张茅表示,商事制度改革对港台企业是一视同仁的。随着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政府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后,内地设立的港资企业1.9万户,平均每月新增885户,比改革前每月新增户数增长9%;新增的港资企业户数在新增外资企业当中占到38.49%,比商事制度改革前增长了11个百分点,投资总额增长29.6%。从这些数字能看到,商事制度改革之后,港资企业增长明显提速。下一步,随着中国商事制度改革和协议的正式实施,会有越来越多港资企业及香港个体工商户投资内地。

  刘江宁就是改革的直接受益人。2014年8月27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设立外资独资医院。《通知》指出,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设置中医类医院。2016年6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正式实施。刘江宁认为,《协议》的签署实施将极大地促进港资与内地医疗领域的合作。(任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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