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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副庭长:许仕仁若脱罪是香港悲惨日

  图:上诉庭昨日颁下判词,驳回四被告上诉

  新时社网2月17日讯 (记者梁康然)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与地产商高层利益输送案,上诉庭昨日颁下判词,指辩方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许仕仁曾怎样去优待涉案前地产商高层郭炳江,但以许的官位,只需一个小动作如点头、眨眼等提示对方,就可令对方有所得益,因此驳回四被告上诉。郭炳江儿子郭基煇就表明会上诉至终审法院。

  昨早,涉案前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家人及同事,包括其舅父邝准、胞弟郭炳联、儿子郭基煇、现任新地副董事总经理黄植荣等先后到庭旁听裁决结果。郭炳江出庭时与一众亲友挥手。

  郭炳江等维持定罪判决

  上诉庭仅在庭上简短表示,不接纳被告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前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前新地执行董事陈鉅源、前港交所高级副总裁关雄生四人上诉理据,维持定罪判决。及后,上诉庭颁下长达160页书面判词。判词指,被告主要上诉理据是,控方从没列明被告许仕仁获到利益后,曾向郭炳江提出了什么优待。而许仕仁得到利益时间,是上任司长之前或之后,难以构成罪行。判词直斥辩方理据不成立。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指,控方毋须证明被告许仕仁获得利益后,曾作出什么实质严重失职行为亦可入罪。因贿赂如政务司等高级官员,必定是秘密进行,双方之间利益输送,可能是某些事件上暗示,如点头、眨眼就可令对方获得其他方面得益。

  杨振权斥责许仕仁在收受利益一刻,其身心灵魂都已经归予行贿者,当处理日常事务遇到利益冲突时,好自然就会优待行贿者,漠视本港市民利益。他的行为明确滥用公众对他信任。杨形容许仕仁已背叛其职位,指如果法庭因被告收受利益时间,是在上任前或卸任后就裁定被告脱罪,这将会是“香港悲惨的一日”。

  许苦笑馀被告表现失望

  另外,陈鉅源就刑期提出上诉,上诉庭接纳有关理据,指陈鉅源非案中主谋,量刑起点却定于最高刑期的七年,属于不恰当。因此将他有关两项罪名量刑起点下调至五年,不过基于陈鉅源罪名需分期执行,他的最终刑期仍然维持在原判的六年。

  许仕仁得知上诉失败后只是苦笑,其馀被告都表现失望。据资料,被告许仕仁在2000年至2009年间,利用政务司司长、行政会议成员、西九计划督导委员会主席及积金局行政总监等公职身份,收受新鸿基地产人员提供无抵押贷款、现金,免费入住豪宅等利益共达4800万元。案中四被告分别被控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串谋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共八项罪名。2014年,四人罪成,分别被判入狱五年至七年半不等。四人目前均在赤柱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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