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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会议无共识 大律师公会撑通过版权例

图:版权例四方会议,各方畅所欲言,但未有共识/新时社报记者林良坚摄

  新时社网2月18日讯 (记者龚学鸣)版权修例四方会议昨日未能达成共识,立法会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陈监林指出,各方能畅所欲言,增加大家对各自立场了解,但分歧仍大。版权大联盟代表林旭华重申,不接受反对派提出的三项修订中任何一项,而键盘战线则促政府提出新方案。另外,“二次创作权关注组”代表中途离场,称退出四方会议。

  陈监林指出,这次会议进行顺利,各方代表能够畅所欲言,表达立场。但短期内无可能再召开四方会议,因为只会重复各自立场。他强调,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可以“一路做一路倾”,不需要停止审议,否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做法,希望反对派不要“拉布”。

  版权大联盟代表林旭华强调,不会接受网民及反对派议员提出的三项修订中任何一项,而版权大联盟的立场始终没有改变,就是政府现时的草案就是最大容忍,业界认为最重要就是通过现有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他重申,不接受在未经详细咨询的任何微调方案。假如反对派坚持引入方案,版权大联盟宁愿维持现状,网民不会得到六项豁免。他表示,香港现时配套不足,不能直接引用美国的公平使用原则。

  键盘战线发言人邝颂晴声称,会议只是各自表述,的确没有成效,期望政府能够尽快提出新方案。若然没有新方案,键盘战线亦不会出席下次四方会议。邝颂晴又称,反对派议员是有理有节发表意见,不认为是“拉布”。

  新民党常务副主席田北辰表示,会议让大家表达意见,可探讨一个有局限性的公平使用原则。

  人民力量陈志全声言,同样要求提交新方案,反对派会在开会期间继续发言,阻止方案在未经修订之下通过。

        大律师公会撑通过版权例

  大律师公会昨日发表声明,认为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大前提,通过现有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能有效确保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紧贴海外发展趋势,及履行其国际义务。该会又认为,二次创作者对扩大豁免的进一步要求,未能与版权拥有人达成共识,以此“绑架”草案中公认有迫切需要的就传播权的改革,于理不合。

  对于反对派议员提出的三项修订,大律师公会认为不适合同时使用,亦无需要,可先观察其他国家实行混合采用的经验后,再行研究出适合本地的方案,尤其公平使用豁免制度与法例凌驾合约条款两项,并不宜兼收并蓄。

  公会强调,在自由社会,强制徵用他人产业作任何用途,必先有强而有力的公众利益支持,所以强制性令版权拥有人分享所有作品,任由无偿使用,并不见得公平合理,除非有迫切及明显的公众利益原因,否则应由双方同意,或由版权拥有人自主决定更为合理。

  公会又指,现时草案的豁免范围已经比其他国家所采用的广阔,并提供更高的确定性,例如英国并不接纳讽刺作品和时事评论纳入豁免,即使是澳洲法律改革委员会最新的建议亦没有包括时事评论的豁免,因此草案能更有效保障大众透过二次创作评论时事和政治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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