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前进中的华阴交警特勤中队

太原某公园发生的强奸高校女生案告破

 本报3月23日讯(记者 辛戈 通讯员 王宏力)22日,太原公安迎泽分局对外通报,通过DNA比对,警方破获今年2月12日(正月初五)发生在太原某公园的强奸高校女学生案。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景某某曾因盗窃、抢劫、强奸等罪名获刑20年,出狱不久却又继续作案,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2月12日18时,太原某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心怡(化名)独自一人在离家不远的公园散步。突然,心怡被人从身后勒住脖子,拖至草丛中,在对方殴打、威胁、撕扯下被强奸。事后,嫌疑人恐吓不要报警。随后,心怡在家人带领下向太原迎泽警方报警。春节假日期间,嫌疑人在公园对学生实施强奸,社会影响恶劣,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警方提取到相关DNA等微量物证,经与违法犯罪资源库比对,发现一名叫景某某(男,43岁,文水县人)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展开抓捕。3月13日,民警连续追踪,在北京市将其抓获,嫌疑人景某某对强奸女大学生的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查明,景某某先后于1994年、2002年、2004年因盗窃、抢劫、强奸等罪名获刑20年,2014年提前出狱。案发当天,景某某一人在公园饮酒。天色刚黑时,受害者心怡独自一人戴着耳机步行路过。景某某见周围已无游人,且受害人无任何戒备,便下手实施强奸。经民警调查,景某某还供认于2016年1月份在文水县和太原市某僻静地对女性实施过强奸,现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
    警方同时提示,女性勿独自一人在偏僻处和夜间出行,且出行时不要戴耳机,以免影响对周围环境的判断,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