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2月18日讯 (记者邓滔)旺角暴乱事件,警方至今已拘捕至少69人,其中41人于早前到法院应讯。而另有两名青年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案件押后至四月初再提讯,其间被告获准保释,但须遵守禁足令。
两名被告分别为,报称装修工人的叶梓丰(17岁)及电器技工林永旺(21岁),他们各被控一项“暴动”罪。控罪指,各被告于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016年2月9日凌晨时分,在香港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
检控官罗天玮昨日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押后,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及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见。罗天玮又要求法庭颁下禁足令,以确保被告于期间不会干犯进一步罪行。辩方对于控方有关申请,表示“不反对”。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闻言,将案件押后至4月7日,并批准被告叶梓丰以现金5000元保释;被告林永旺则以1000元现金担保外出。他们的保释条件还包括住在报称住址,以及不得进入旺角道、花园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范围,但乘搭交通工具除外。
案情指,警方于本周一(15日)晚上在荃湾一间游戏机中心外,见到两名被告形迹可疑,故上前截查。其后,两名被告于警诫下作出招认,承认暴乱当日有作出抛砖头行为。
若高院审理可判监十年
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9条,如暴动罪在高等法院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但在下级法院,经循简易程序来定罪,最高仅可监禁五年。
同日,涉嫌参与旺角暴乱的男子钟志华,因另一宗案件拖欠法庭罚款4600元,昨日被观塘裁判法院扣押。钟表示无力支付罚款,法庭决定监禁钟14天代替罚款。
警方昨日下午在湾仔区,再拘捕多一名22岁青年,怀疑他涉嫌参与旺角暴乱,正被扣留调查。
涉暴乱鼓吹打记者 清洁工设计院生被捕
警方再拘捕一名报称任职清洁的男子,他涉嫌参与旺角暴乱,前晚被警拘捕扣留调查。另外,一名就读设计学院的学生,亦涉嫌在网上鼓吹殴打记者,被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人员拘捕,被捕学生经调查后已获准保释外出等候进一步调查,三月中旬再返回警署报到。
涉参与旺角暴乱被捕清洁工,姓钟(29岁),消息称有人为“旺角鸠呜团”成员。年初一旺角暴乱发生后,警方翻看多条片段及资料,发现钟某有参与当日暴乱,遂部署拘捕行动。至前晚11时许,旺角特遣队人员掩至旺角西洋菜街近亚皆老街,待钟某一出现即将他拘捕通宵扣查。警方至今最少拘捕69名(六十男九女)涉嫌参与旺角暴乱的男女。
警方:绝不容忍违法事件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自由。警方一贯以来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警方绝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违法行为,警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严正执法,采取果断行动及其他有效措施以恢复社会秩序。
另外,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人员,于本月九日(年初二)旺角暴乱期间,发现有人透过网上讨论区平台鼓吹他人袭击传媒工作者,人员遂展开追查。及至昨晨六时许,探员掩至天水围天悦邨悦荣楼一单位,将一名罗姓青年(21岁)拘捕,并在屋内检走一部iPhone手机、一部手提电脑、一部路由器等证物作进一步调查。
消息称,被捕罗某在将军澳一设计学院就读,有人疑特别不满某电视台,在网上散布殴打某台记者言论,警方遂以涉嫌“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将他拘捕。警方提醒市民,互联网世界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用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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