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昨日出席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列举出了一系列关于旺角暴乱事件的现场数字,情况令人触目惊心;当晚事件性质属暴乱、参与者行同暴徒,已是事实俱在、毋庸置疑,所谓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之议肯定全无必要。
黎栋国在会上透露了一系列首次披露的数字:大年初一晚的旺角,最高峰时有七百人在十四条街道非法集结,十五个地点共一百一十平方米行人路的二千块砖头被撬起作为武器,导致九十名警员及数名记者受伤。
消防处助理处长梁冠康同时在会上透露,当晚共接到旺角现场二十二宗火警报告、三十四宗救援召唤,十一宗火警的到达时间延误了五分钟至一小时十二分钟,原因是路面被堵塞以及暴徒用砖块卡住车轮令消防车无法前进;暴徒堆起帆布杂物浇火水纵火,火舌高逾十米、浓烟直冲逾二十米,附近民居如被波及,后果不堪设想。
在这一大堆令人震惊的数字面前,没有人可以再为当晚事件的暴乱实质作出任何辩解或开脱,事态的严重性显然远超于市民当晚在电视新闻中看到的片段,二千块地砖要重新铺回路面也要相当人力和时间,当晚人数并不多的执法警员就是置身于这片砖雨之下。如果有人还认为当晚不是暴乱、不算暴动,那就请他们到现场去亲身体验一下,看看要躲闪成千上百块砖头迎面砸来是一种什么滋味!
暴乱已是铁证如山,眼前要做的只有三件事:一是社会各界同声谴责,二是警方继续搜证拉人,三是法庭依法重判以儆效尤。其他所谓要求或建议,包括要求特区政府检讨施政,以及成立什么独立调查委员会,通通都是多馀和瞎说。
施政包括经济、民生,任何时间都可以检讨、应该检讨,但偏偏就是不可以、不能够在此暴乱关头提出。一来所谓施政问题有多方面原因造成,并不单纯是特首或政府的责任;就如昨日建制派议员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提出谴责暴乱、支持警队的动议,反对派议员也要横加反对,还要反其道成立什么独立调查委员会追究政府责任,如此有法不依、是非混淆,日后出现更激烈的暴乱,又是孰令致之、谁的责任?
其次,退一万步而言,就算真要检讨施政和改善管治,也决不可以用街头暴乱的方式、用砖头和放火去表达诉求。事实是当晚旺角街头撬砖纵火的暴徒,有几个是真正关心经济民生与管治?有几个是真正在乎市民大众的福祉?他们的暴乱,不过是为了鼓吹本土分离主义对抗中央、反政府和宣泄个人的不满情绪而已。把暴乱与管治问题挂钩,实际上是往暴徒脸上贴金,美化他们目无法纪、罔顾后果的暴行而已。
过去,一些重大社会事件确有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先例,如不久前的公屋铅水事件和南丫海难等,而成立独立调查委会的一大原则或前提,是事件性质难辨、原因不清、责任未明,因此需要由法官和独立的社会人士组成委会来进行调查;但眼前旺角暴乱,又还有什么性质未明或责任不清而需要独立调查的?二千块被撬起的地砖就是物证、九十名受伤警员就是人证,还有无数当晚在电视机前目睹事件经过的市民都可作证,看不见暴乱的就只有盲目更盲心的反对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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