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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两年内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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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社财经12月10日讯 注册制改革时间表最终明确。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了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草案。其中提及,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沪深交易所实行新股发行注册制度。另有内媒报道,中国证监会正加班加点研究相关规则的制定,并拟于月底前推出方案意见稿。

  证监:不会造成大规模扩容

  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意味着,只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审其后通过了《草案》,注册制实施的法律障碍就会清除。注册制眼下离真正落地仅有一步之遥。

  《草案》中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沪深交易日所实行注册制。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对此解读,这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的授权期限为两年,两年后授权失效;二是《证券法》的修订工作必须在两年内完成,之后股票公开发行严格按修订后的《证券法》进行。

  市场较为关心注册制实施后,新股供给是否出现暴增的问题。中证监晚间表态称,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对于现时正在排队上市的企业,中证监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做好新股发行审核工作,新股发行受理工作不会停止。注册制实施后,现有在审企业排队顺序也不作改变。

  按照规定,中证监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注册条件、注册机关、注册程序、审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公布实施。

  月底前或推征求意见稿

  据《腾讯财经》援引知情人士透露,肖钢已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制定实施注册制的相关规则,月底前至少会推出征求意见稿。此前在11月20日,肖钢率队中证监各级领导,听取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意见。在该次内部会议上,肖钢指出,在股市异常波动之后,《证券法》修订推迟,国务院可能采取法律授权方式出台意见解决,全力以赴明年三月份注册制要有结果。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注册制由国务院授权先试先行,赶在《证券法》修订完成前推出完全符合国情。他表示,《证券法》是一部内容庞大的复杂立法,其修订难度较大,而注册制只是证券法中的一个条款,不能因为证券法而延迟注册制改革。如果让注册制改革被动等待,其结果将是本末倒置、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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