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去年五月的“全港校际辩论比赛”中,谭香文(左二)试图从后冲击林郑月娥(左一)/资料图片
新时社网1月16日讯 (记者冼国强)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人民力量成员谭得志“快必”及谭香文等人涉嫌于去年五月期间,在星岛新闻集团举办的第三十届“全港校际辩论比赛”中捣乱,严重影响有关活动举行。警方昨日正式落案起诉梁国雄及谭得志,控告二人违反《文娱中心规例》(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二F章)第十二条,并向二人发出传票,下令他们于下周一(18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星岛新闻集团另向上述两人及另一示威者谭香文民事索偿逾一百五十万元。
事发于去年五月十五日,当日星岛新闻集团旗下报纸《星岛日报》及《英文虎报》,在湾仔伊利沙伯体育馆举办第三十届“全港校际辩论比赛”。惟梁国雄、谭香文及谭得志与数十名示威者作出扰乱行为,其中梁国雄不时以扩音器大叫口号;谭香文举起黄伞冲向准备上台演讲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并大声叫嚣;而谭得志则用扩音器高叫口号,并将纸球掟向场内官员。
主办方曾谴责不尊重学生
事件一度扰攘逾半小时,不但对场内观众造成严重滋扰,示威者的行为更掩盖评判发言,又导致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需要提早离场,未能与获奖学生拍照留念。事后星岛新闻集团强烈谴责有关人士破坏场内秩序,不尊重参与活动的学生、老师及家人,影响这项学界盛事,并随即报案,要求警方展开详细调查。
据悉,警方已正式落案起诉梁国雄和谭得志,控告二人违反《文娱中心规例》(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二F章)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故意妨碍正在合法执行职责的经理或任何职员,或故意妨碍、骚扰、干扰或烦扰任何其他正在合法使用文娱中心或其内所提供的任何设施的人。”
根据香港法例,若二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一个月。
星岛向二人及谭香文索偿
至于去年六月三日,星岛新闻集团亦正式入禀高等法院,控告梁国雄、谭香文及谭得志有意图破坏该项活动,要求三人赔偿合共最少一百五十七万五千元的布置场地开支及活动宣传费用。星岛集团又要求,法庭下令禁止三人再现身星岛新闻集团举办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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