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晚发生在旺角的暴乱事件,社会上固然一片谴责之声,就是反对派也只能夹硬拉上管治问题来为暴行开脱;暴乱为千夫所指,根本原因就在于暴行冲击治安、破坏法治,而治安和法治恰恰就是港人社会最珍视的核心价值。
事实是,对部分市民来说,反政府不是什么大事,立会拉布也只是边看边骂,日后选票还是投给长毛一伙;但旺角一幕,地上砖块被掘起当武器扔向警员,警员倒地仍被人围殴猛踢,有人到处纵火光焰熊熊,他们真的是担心和害怕了:再这样下去,治安不能维持、法治精神不保,自己和下一代怎能在这种环境下生活下去?因此,暴乱后社会上的一片谴责声,实质上就是维护治安和法治之声,就是市民要求安居乐业,要求政府加强治安和法治、切实保障市民利益和安全的强烈呼声。
市民这种呼声当然是正确和必须予以落实的。对此,不仅特首梁振英已一再表明不容暴力和确保治安法治的决心,特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在立法会施政报告辩论大会上发言时也明确指出:旺角发生的暴乱事件,为香港特区的法治带来新一轮的冲击和挑战,任何政治理念和诉求都不能成为暴力行为的答辩理据。
同样,继连日各方要求当局必须依法严惩暴乱分子之后,本港六大商会昨日也发表联合声明,指出社会必须大声向暴行说不,一小撮暴徒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全国政协常委、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在一个活动上也毫不含糊地指出:暴徒的所作所为已超出法治社会的底线,应该受到最严厉的法律处分。
事实上,无论是特首或各司局级官员,以至社会各界别、阶层人士,在旺角暴乱后的一个共同要求,就是暴徒必须被依法严惩。而这里面,不仅是一般的一人做事一人当或罪有应得,而是对法治精神的强大信念和期许,人们相信公平公正的司法系统会为这个社会抚平创口,令破坏法治者得到应有的惩罚,重建和进一步加强市民的守法精神和法治信心。
然而,就在旺角暴徒正陆续被追缉拘捕,和带上法庭之际,昨日,一宗涉及前年六月激进分子暴力冲击立法会大楼的案件,十二名被告罪名成立,但却仅获八十至一百五十小时社会服务令的轻判,十二名激进分子包括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人步出法院大门时又得以喜气洋洋地举起V字手势拍照留念。
对法庭相关判决,人们不敢轻易作出质疑,正如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在立会上所说,很多时候,法律上的要求和大众在电视上看到的行为以及理解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就以该案为例,当日立会审议新界东北发展拨款申请,二百多人包围立会,有人用木棍击碎立会大楼大门玻璃,还用竹支撬开大门强行进入佔领,与多名立会保安及奉召到场的警员发生冲突,还抢去铁马用作撞击,暴力程度亦属罕见,其后十多人被拘捕,议员及社会人士均认为冲击立法机关应被依法重判。
看来,八十到一百五十小时社会服务令的判决,与市民大众当日从电视上看到的冲击画面以及得出的理解,的确有一定的距离。
本文系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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