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国 保护台胞权益
——访国务院台办投诉协调局局长王刚
中国台湾网12月22日北京讯(记者 高旭) 近日,国台办投诉协调局王刚局长,就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政策措施、工作部署以及投保协议实施情况等问题,接受中国台湾网等两岸媒体专访。以下为专访内容:
问:2014年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尤其提到了要依法保护台胞的权益,那么台湾方面是怎么来看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强调保护台胞权益的作法?今年在保护台胞权益方面又做了哪些工作?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依法保护台胞权益,岛内十分关注,台胞对此抱有高度期待,希望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今年以来,国务院台办会同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有序推进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在加强法制化建设的同时,依法办理台胞权益纠纷案件。从办理情况看,有三个特点:一是受案量连续三年保持下降,改变了过去长期存在的案件越办越多的情况。二是结案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创近三年新高。三是大案、积案调处再创佳绩,结案量比2014年增长25%。
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得益于各级台办转变思路、依法协调,另一方面得益于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特别是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
问:除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台胞权益保护外,我们看到两岸就台胞权益保护也建立了一系列机制,比如2012年签署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这几年也成为了处理涉台投诉纠纷的参考,可不可以介绍一下这个机制运作的情况?以此为参照又解决过哪些比较复杂的涉台投诉案例?
根据投保协议相关安排,在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投资工作小组设立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国台办投诉协调局和台经济主管部门投资业务处是双方窗口单位。该机制建立三年来,运行良好。
首先,它是一个有效的案件办理和联系平台。台方先后向我方转递案件154件,多为陈年旧案,协处难度大。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结案率首次突破60%。同时,我方也通过该机制向台方转递陆企求助案7件,并就陆资入岛所受不公平待遇问题多次与台方交涉,促请其积极作为,加强对入岛陆资的权益保护。
其次,它是一个权威的政策宣导窗口。双方已召开十次例行工作会议,除沟通个案协处情况外,国台办还特别请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员参与,就相关通案问题与台方面对面交流,积极宣导政策法规,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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