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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建楼宇须提高能源效益

  新时社网12月8日讯(记者何进升)为提升香港节能效益,机电工程署将于本周五刊宪,修订《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明年九月全面实施,规定新楼宇及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须提升大厦空调、照明、升降机和电梯以及电力装置的能源效益,预计新规定下的建筑成本上升1%至2%,署方预计10年内可抵销安装节能装置的成本。

  料节省50亿度电

  在新《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下,明年6月11日后取得俗称“开工纸”的“建筑工程展开同意书”之新建筑楼宇,以及明年9月11日后完工、超过50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须跟随新规定,在空调、电力、照明、升降机及自动梯装置等四方面提升能源效率标准,例如电梯需安装感应器,当无人使用便自动停驶,以及安装因应日光调节光管亮度的感应器等。

  机电署以每年约300幢新楼宇推算,整体节能有望提升约一成,预料由2012年守则实施开始至2025年,可节省50亿度电,相等于100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

  机电工程署署长陈帆称,科技不断发展,《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每三年更新检讨,在条例未修订前,容许发展商或业主安装的节能措施,于条例修订后必须安装。新规定下的建筑成本料只上升1%至2%,对业主是一大诱因,因为节省了的能源开支,足以抵销规定下的建筑成本,业界不认为设置能源装置会有成本问题。

  机电署副署长薛永恒称,一般发展商完成新楼宇工程后,电费由小业主或租客负责,大业主未必乐意在前期投资额外费用安装能源装置,但安装后整体节省的能源,只需几年至10年已可以抵销安装成本。

  2012年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推行至今,共有五宗楼宇违规个案,全部涉及未有做到10年一次的“能源审核”,罚款介乎2100元至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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