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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社评:竞争条例关键是保障市民权益

  本港《竞争条例》昨日起正式生效,多种违反公平竞争的商业行为,包括合谋定价、分配市场及限制生产等均属违法,中小企及小商户的正当经营权益受到保护,市民消费亦可直接得益。

  有关法例,从酝酿到实施,前后经历了近二十年时间,其间由于部分业界强调落实困难、市民整体意识不高,以及制订法例需时而一再拖延。本港作为高度发展的经济商业城市及法治之都,竞争法迟至今日才落实,实在已经有点说不过去。

  而更令人唏嘘的是,《竞争条例》即使迟至今日才落实,对不少业界人士以及市民来说,对法例的内容以及公平竞争的原则,所知仍然十分有限以至不甚了了。因此,有关部门在落实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仍大有必要。

  事实是,《竞争条例》的大前提,是确保和推动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在市场法则阳光下运行,不为金钱和权势所扭曲,确保中小企业和大财团、大商家都在同一准则下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消费者的权益也从而得到保障。

  具体说来,在本港现行《竞争条例》下,有三类行为是法所禁止和不容的,包括合谋定价、分配市场、限制生产和围标等,以及以本伤人,利用本身的雄厚资产和较佳市场占有率去阻止竞争的出现,不惜蚀本经营也务求令到对手倒闭关门。

  而对市民大众来说,什么叫做合谋定价、分配市场,定义上可能不清楚,但只要说到实际情况,市民的不满就可能如倒水般涌出,其中怨气最大的相信莫过于对两大超市。一些热门行销的生活必需品,如白米、生油、厕纸、洗衣粉等,货比三家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因为售价早已被内定,市民除非不买,要买就只能按这个定价买。

  类似例子还有汽油价格。昨日,全港陆路交通运输大联盟辖下二十多个团体,在条例实施首日就前往竞争事务委员会办事处请愿,代表们指出,不论国际油价是升是降、不管国际原油价格已由年前的每桶一百二十美元掉至今日的不足四十美元,全港油站各类汽油的定价都是空前一致的,司机要入油跑通港九新界都一样,试问这是不是分配市场和合谋定价?

  事实是,大型超市和汽油站的疑似合谋定价行为,实质上就是利用财雄势大和几近垄断地位的经营优势而作出的欺行霸市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本港各区过去有不少小本经营的办馆、士多和小型超市,货品定价较低和不划一,家庭主妇可以多走几家格价,满意了才购买。但在大型连锁超市泰山压顶式的经营下,全港士多、办馆和小型超市早已难逃倒闭厄运、销声匿迹了,这对中小商户和市民大众来说都是一种损失。

  眼前,两家电力公司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下降,日内将会就减电费或冻结电费问题有所宣布。两电拥有合理利润条例保障,本港电力市场迄今亦不对外开放。不用扣上什么分配市场和合谋定价的帽子,两电的垄断经营地位和小市民在电费问题上宰割由人都是不容置疑的事实。《竞争条例》在电费问题上是否会带来什么好消息,市民拭目以待。

  本文系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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