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道路交通可能出现一个较大的变局: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昨日一口气推出两项新猷,一是就实施电子道路收费先导计划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二是违例泊车罚款由二○一七年起大幅调高百分之五十。
两项措施,目的当然都是为了合理使用道路和疏导现时挤塞的交通,但措施是否必要、合理和是否能奏效,目前看来却只能说存疑。
首先,电子道路收费计划,此一新猷,其实是新瓶旧酒,相关措施在港说了最少也有二、三十年,早在港英殖民管治时代就已经提出过,但一直胎死腹中,究其原因,无非都是因为不受市民欢迎和难于执行。
当然,今天科技进步,要实施电子道路收费,在技术上已不存在什么关卡,安装道路感应器及车辆采用预缴式标贴都十分方便,所谓暴露行踪的私隐问题也已不存在,市民过海及穿越其他隧道已大量使用电子预缴办法。但是,技术上不存在难题,计划今日再推出,在成效上却仍然提不出一个具有说服力的理据;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道路挤塞的原因到底何在?又是否收费二字便可解决?答案显然是成疑的。
张炳良局长昨日提出,推行电子道路收费先导计划的试点是中环,这是目前全港交通最挤塞的地方,在繁忙时间,车辆一小时仅行进十公里,与人的两条腿走路差不了很多。因此,实施电子道路收费计划,实行用者自付,目的就是希望非必要使用者能不去或减少驾车去中环,以减少挤塞。
这一说法,是牵强和不能服人的。事实是,目前中环一带的交通,繁忙时段已经塞到阿妈都唔认得,能不去或不经中环的,谁愿意平白无故把车子往那里开去?要去的大多是上班下班、开会公干或公务酬酢等活动,就是明知塞车也只能偏向虎山行。
因此,造成今日中环严重塞车的主要原因,不是什么非必要使用者占用了道路,而是可供使用的道路实在大大不足。一条中环湾仔绕道,由于填海、环评等问题,打官司拖了数年,到今日工程还未竣工,昨日张炳良局长也承认,中环绕道工程也出现延误,二○一七年是否可以通车也仍是未知之数。
因此,道路不足造成塞车,今天却要把造成塞车的原因怪罪在使用者头上,要实施带有惩罚性的寓禁于徵的电子收费、用者自付,在道理上是否说得通?在实行上又是否能奏效?都是使人不能不打个问号的。
因此,可以估计,有关电子道路收费计划的再度推出,咨询公众三个月,很大可能又会是以无疾而终作结。中环的塞车问题,只有随着中环至湾仔绕道以及其他集体运输系统落成通车才能得到缓解。西环地铁通车后,一些人不再驾车上班,中上环一带挤塞的情况已见改善,如果南区地铁线能早日通车,甚至三条过海隧道的收费问题能合理调整,对减轻中环交通负荷会有帮助。
至于违例泊车问题,根源可以说同样是由于道路设施不足,包括咪表泊位及停车场车位严重缺乏所致,但部分司机、车主无视罚则,预咗抄牌、违例乱泊,提高罚款也是无可厚非的。近年违例泊车告票数量不断增加,而现行三百二的罚款制订于上世纪一九九四年,已是二十年前的事,阻吓作用的确已经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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