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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亲家黄百禄涉掏空案 遭台检方起诉

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的亲家黄百禄,在担任金棠公司管理部协理时,以金棠公司承做净水场等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巨众公司总裁叶信村借款,陆续从巨众旗下的大台中互助会借款30亿多元(新台币,下同)。为偿还借款,黄与公司财务经理郭文村指示公司会计,以设备款等不实名义开出2亿多元支票,转入互助会账户。台中地检署今天(26日)依背信等罪嫌将黄、叶等4人起诉。

起诉指出,黄百禄、郭文村在2003年间,以金棠公司承做台湾自来水公司拷潭及翁净水场增设高级净水处理设备工程、台湾丝织开发公司云林丝织专业区水处理设施建造案等工程亟需资金为由,向巨众公司总裁叶信村洽谈借款。

双方商定,循巨众旗下的大台中互助会的借款程序借款,由金棠公司负责人郭兴中加入互助会,再以会员名义申请借款,黄则担任实际借款人,并以郭、黄名下的金棠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担保。至2004年4月底,累计向互助会借款30亿多元。

金棠公司为解决财务困境,2004年5、6月间办理现金增资,叶以人头认股6000万股,成为金棠的隐名股东,并实际介入经营。来年郭与黄发生纠纷,黄将金棠公司的银行账户印鉴章交由叶掌管,巨众正式入主金棠,取得经营权,叶成为金棠的实际负责人。

黄为偿还他个人向大台中互助会借款的利息,与叶、郭在明知金棠公司实际上并未取得菲律宾净水设备工程的情况下,于2014年7月间,由黄、郭指示金棠公司会计,以预付菲律宾设备款、业务需要等不实事项之由开出支票共2亿多元,辗转汇入大台中互助会账户。经金棠公司提告,台中市调处对此案展开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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